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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汽车进口不降反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8:43 法制日报

  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对现行汽车消费税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排量在2.5升以上的小汽车,消费税率由5至8%上调为12至20%。据天津海关今天传来消息反映,4月该口岸进口

小汽车7185辆,增长1倍;其中,7成以上为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汽车。显示新消费税对大排量汽车进口抑制作用不明显。

  天津海关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新消费税实施首月大排量汽车进口不降反升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消费税调整事发突然,效应显现滞后。从今年3月21日新消费税正式公布到4月1日新消费税正式实施,期间只有不到10天的时间,而大多数进口企业只是提前十几天才得知消费税调整的消息。由于汽车进口的订货周期一般为4个月到半年,部分大型汽车进口商手中握着的已经是今年全年的订单,不管消费税如何调整,年初所订的汽车已陆续到港,风险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预计,随着七八月份新一轮定单周期的开始,新消费税实施的效应将会逐渐显现。

  二是关税下调及人民币升值因素部分缓解消费税调整带来的影响。以排气量为3.0升、进口价格为6万美元的汽车为例,在同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按目前的进口关税税率(28%)和汇率(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为1:8.0056)计算,要比去年12月进口成本降低至少2.2万元,部分缓解了消费税率上调带来的影响。

  三是国内市场对大排量小轿车和越野车的需求不减,消费税抑制作用不明显。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我国居民对高档轿车的需求大增,尤其是私营工矿企业家和房地产商成为购买大排量车的主力军,这些消费者追求新潮和时尚,看重进口高档车良好的性能,并且这类高消费能力人群购买大排量车多是用于商务,所以这一市场不会因消费税率的提高而萎缩,消费税起到的抑制作用尚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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