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被评为“巾帼建功”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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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被评为“巾帼建功”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周文英 通讯员陈明) 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近日被评为该市“巾帼建功”先进单位。该院公诉处8名女检察官自2003年组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以来,逐步成为办理税案、金融诈骗案等方面的专业化公诉人。她们还积极参与该市妇联组织的“新市民巾帼文明行动”等活动,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工作作出了贡献。 周文英 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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