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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记者站干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13 东方网

  苏应奎作品集据新华社5月15日电讯:新闻出版总署近日通报,4家报社记者涉嫌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被拘捕。细心的读者发现,这4名涉嫌人员,均属中央有关单位的4家报社的驻外记者站记者。他们是:《中国食品报》驻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中国工商时报》驻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经济日报》与原《消费日报》驻浙江记者站的卜军,《中国工业报》驻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

  新闻记者的形象近年实在不佳,从不以为耻的“有偿新闻”到少数败类公然大肆敲诈勒索,可说又是一大发展。如果说,“有偿新闻”还大多属于记者个人行为的话,那么这条新闻引人之处的是利用“记者站”名义、(当然也利用记者身份)敛财,就该属于“集体性共谋”了。

  顾名思义,记者站是新闻媒体为扩大新闻源而派出的从事新闻采编机构,但事实上,目前的很多所谓的“记者站”,其意并不在此,这在业内早已是个公开的秘密。老实说,拉广告、拉关系是一些“记者站”的建站目的。如果从媒体也要生存需要广告支撑角度多少还可理解的话,那么少数不肖之徒借此以记者站的招牌、站长副站长的职权、记者的身份,不择手段敲诈敛财的花样百出,例如以“曝光”、“发内参”相要挟、以“形象宣传”强拉广告,还有什么收取“活动费”、报销“车马费”,等等,也就顺理顺章难以避免了。撇开少数败类的个人品德,这种“制度设置”(例如一般“记者站”都有所在媒体下达的“经营任务”),才是造成此类腐败的根源。

  为了报社的“创利”,一些媒体哪里还顾得上“用人”的考察。一些记者站的所谓“记者”,又大多是在当地招揽“聘用”的,可说鱼龙混杂,只要能“赚钱”的所谓“能人”角色,都可方便入伙,上述四人中就有个“刑满释放人员”还被任命为副站长。就中央新闻单位来说,对地方记者站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又何谈对派出机构及其人员的管理?不出事才怪呢。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目前全国的“记者站”可说多似牛毛。笔者在每年一次的中国新闻出版报上,总会集中一次看到三、四整版在京“登记”的驻京“记者站”名录,而且一年比一年多。不说地方媒体,仅中央级(部门)的各类报纸,就有数十家在京伸入到北京各区县以至各行业挂牌的“记者站”。北京市正有这么多可以“采编”的新闻吗?想到早已受民众非议的各地政府的“驻京办”的种种不是,媒体的“驻京站”会不会成为又一个被民众批评的目标?

  是到了认真整治“记者站”的时候了。一纸“通报”怎能治本?


作者:苏应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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