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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中领馆接待日见闻:总领馆是海外中国人的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46 中国新闻网

  

大阪中领馆接待日见闻:总领馆是海外中国人的家

  罗田广总领事在亲切接待一对留学生夫妇。(日本《关西华文时报》记者 丛中笑摄影)

  中新网5月17日电据日本《关西华文时报》报道,5月9日,中国驻大阪总领馆“馆长

接待日”迎来第二个公开日,该报记者在总领馆目睹了罗田广总领事一天里繁忙的接待答问工作。

  一对来自英知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向罗田广总领事问了许多问题,这对中国学生刚刚在日本结婚,罗总领事向他们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祝福,他说;“祝你们新婚幸福!希望你们在日本好好学习,将来做中日友好的使者。”

  这对留学生首先向罗总反映了一个他们目前面临的一个紧迫的实际问题,那就是他们搬到大阪后,被当地区役所要求缴纳的国民健康保险突然增多了很多,超出了他们能够承受的标准。罗总领事对此很重视,他指示在场的赵大为领事和欧阳江璇领事尽快就这个情况与大阪当地政府了解一下情况,并说:“认真调查一下,这是不是仅仅这对留学生个人所面临的个别问题。”接着,刚刚结婚的这对留学生又问了罗总领事一个问题:“在日本考的驾驶执照,回国后能不能直接使用?”罗总领事回答说;“回国后需要到当地公安交通机关换驾照,日本的驾驶执照在中国不能直接使用,换一次驾照,两年有效。”

  罗总领事还把自己的名片交给了这对留学生,说:“你们今后有什么问题和困难,还可以直接打电话找我。总领馆是海外中国人的家,为大家服务是我们外交官的神圣职责。”这对留学生听了,十分感动和感激。

  10点以后,有一位面色沉重的福建籍女子来到馆长接待室,她说;“多年前我的朋友在神户被他的一位老乡杀死了,可是日本法院没有判凶手死刑,过些年凶手就有可能被放回中国。可是,被害者十分可怜,有两个孩子在国内无人抚养;而凶手在国内还有一个他投资的超市在运作,为此被害者家属准备在国内向凶手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国内的法院要求有日本法院的判决书,我去日本法院要了,日本法院回答说:必须通过中国的外交机构才能拿到。”

  罗总领事让她先别着急,然后详细回答说,“事情确实是这样的,在日本很多杀人案是不会被日本法院判处死刑的,对此很多有关的中国人受害者不服气,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你们要求在中国进行民事赔偿附加诉讼的要求,我们总领馆会配合的,我们会尽快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本法院要求提供判决书给你们的,请放心。”(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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