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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众人物的示丑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1:37 浙江在线

  5月10日下午,前卫音乐人窦唯冲入新京报报社编辑部,毁坏了该编辑部的电脑和电视等办公用品,并对编辑部工作人员有泼水等行为。在窦唯第一次离开该编辑部的时候几乎失去理智,愤怒的焚烧了该报社某编辑的汽车。

  据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窦唯和有关人士正在接受调查。砸电脑、毁电视、泼水和烧汽车的行为行同暴徒,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介入调查

并给予公正的处罚实属正常。但由于当事人窦唯的特殊身份,这起治安事件显得颇不寻常。窦唯是具有社会影响的歌手,是名人。名人的言行时刻都在观众的视野之内,因此名人要比普通人更加的谨言慎行。但从窦唯的行为看,他让公众感到了失望。也许他把自己的名气当成了特权,从而使得这场闹剧成了一次典型示丑。

  公众人物的典型示丑危害极大,特别是像偶像型的窦唯,这种不理智的违法行为有可能会带坏一大批不谙时事的“粉丝”。在追捧者看来,偶像的一举一动都是他们模仿的样本,无论好坏是一律通吃。这种危险的倾向已显露无遗,在窦唯被带进公安机关以后,已有手捧鲜花“粉丝”们在门口等待。相信在网上很快就会形成“批窦”和“拥窦”的口水仗。也许媒体的报道不实,也许记者的打扰严重干扰了窦唯的私生活,但这些都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的手段解决,这是一个正常人理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而对窦唯这样的公众人物而言,这也是最低要求。因为其享有的社会知名度和利益高于普通人,其更高的要求还包括:理性对待新闻媒体的关注、监督甚至是曝光;言行品格符合社会公德;将名气视作约束自己的紧箍咒而不能视作超越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特权;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极强的心理承受力。一句话,慎独自律。

  窦唯的违法行为无可辩驳,破坏公私财务的行为更是丑陋。冷静思考一下,这种名人示丑的行为近年来并不鲜见,名导和名主持身陷性丑闻虽然不了了之但也让人对道貌岸然的名导和名主持产生了怀疑和鄙视;《无极》破坏香格里拉自然环境的行为铁证如山且遭到官方高层的职责,竟然还矢口否认,简直是名导和明星的集体示丑。

  公众人物一再示丑不容忽视。人们在呼吁公众人物自尊、自重、自律、自爱、自省的基础上,法律和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也要行动起来,使公众人物的言行在法律和道德许可的范围内。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在文化层面,摒弃对公众人物盲目崇拜的基因异常重要。公众的崇拜或者说仰视导致公众人物的自大和不可一世,这是公众人物漠视法律和道德的主因之一。用怀疑和苛责对待名人固然不妥,但是用一颗平常心对待公众人物值得提倡,让公众人物生活在普通公民之间,形成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这种和谐平等既消弭了公众人物的娇骄之气,也避免了公众好奇而引发的隐私争议

  在法律层面,人人平等不能作为一种口号而深埋于法律典籍里,而是具体落实在现实生活之中。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得到平等地得到落实。


作者: 张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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