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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黑车”强奸7女子 勒索一女男友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3:00 南方日报

  驾“黑车”强奸7女子勒索一女男友2万元

  在深广两地多次作案的“黑车”司机被判死刑

  本报讯利用“黑车”进行非法营运,对上车女子实施抢劫和强奸。其后该司机还打电话向一被害女子的男友索钱2万元,这名先后在深广两地抢劫强奸7人的“黑车”司机昨被

深圳中院处以极刑。

  2000年10月至2002年4月间,“黑车”司机刘俊刚用抢来的车在深圳进行非法营运,并分别5次在行车途中对搭乘其车辆的6名被害人实施抢劫,共抢得手机6部、现金1.4万余元、银行卡12张以及近10万元的财物。刘俊刚还逼迫6名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并从中提现4万余元。抢劫过程中他还将其中4人强奸。

  2001年9月至2002年2月,刘俊刚又先后3次驾车将独自在路上行走的3名女子逼迫上车,将她们随身携带的财物洗劫一空,还从抢得的银行卡里提现3万余元。抢劫过程中刘还将其中一女子强奸。

  2002年2月13日晚9时许,刘俊刚驾车在广州市天河区诱使被害人徐某上车。刘驾车到天河区冼村南面一停车场里,与徐发生了性关系,而后抢去了徐身上的人民币30元、身份证、暂住证、手机充值卡及手机1部。次日早上8时许,刘又拨打徐的男友手机向其勒索2万元,经讨价还价最后刘答应只索取2000元。当天中午,刘将徐强奸。下午4时许,刘确定所勒索的2000元到账后,将徐扔下驾车逃离。

  2002年5月,刘俊刚通过发手机短信认识被害人冯某。当月15日晚11时左右,刘在深圳驾车将冯引诱到车内将冯强奸,并抢去其身上的金手链1条、手机2部、身份证、暂住证、银行卡2张、现金300余元等财物。逼迫冯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刘俊刚在自动提款机上取走现金1.4万余元。

  佘锦秦鸿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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