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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药价调控难以单兵突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57 国际在线

  作者:毛飞 (作者文集)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近日表示,发改委目前拟建立一个定期的药价调控机制,两年调整一次药价,“不单是降价,而是政府根据实际的医疗消费需求,调控药价”。(5月16日《新京报》)

  对于药价定期调控机制的设想是令人向往的:两年为一周期,根据药品购销情况及实际医疗需求,对具体药品价格进行评估;对定价过低、药厂不愿生产的药品予以提价;对于定价过高、明显高于成本的药品大幅度降价。对于非政府定价的药品,一个月内药价上涨5%以上,必须向政府备案,原因未获准通过不得涨价。这样的价格调控机制如果真能建立且运转起来,老百姓“看病贵”的痛楚或可得到缓解。

  然而,我始终为发改委捏一把汗。纸面上的设计固然精巧,但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恐怕还是显得苍白。首先,调控主体的能力令人担忧。2005年,发改委修订了政府定价的药品目录,实行政府直接定价或指导定价的药品由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市场份额高达60%。为2400多种药品定价似乎已经超出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能力极限,既要两年一次的调整价格、又要随时调控其他市场定价的药品,这将刺激政府价格管制成本的一路狂奔。更重要的是,合理调整价格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有关药品真实成本与合理利润空间的充分信息。处于信息劣势的管制部门要完成定价和调控任务,还得求助于药品生产商以获取信息。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下,管制者上当受骗的风险不亚于消费者。

  其次,调控的实际效果不容乐观。事实表明,政府“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期望直接从价格入手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结果总是不能如愿。此前,发改委已经有17次降价的出手记录,但老百姓照样无法轻松买到廉价的药品。药品销售的80%是通过医院到达消费者终端的,而一些药品降价之后就基本从医生处方中消失,此谓“退出效应”;在医院集中采购中,中标价过低的药品反而进不了医院市场,此谓“死标效应”;生产厂家还可以将降价药品改头换面变成“新药”,依旧定高价,管制者这边摁下葫芦那边却起了瓢,此谓“葫瓢效应”。结果,有些药品只要降价就被“下架”,最终根本进入不了市场、落不到老百姓手上。政府改降价为调价,很难跳脱出上述三大效应的影响,降价变成“空降”,调价也可能变成“空调”。

  药价虚高背后绞缠着许多体制性的死结,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政府单从定价或价格调整机制入手,很难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治理药价问题,既要降价,更要保证廉价药品“上架”,否则再严格的定价或调价机制都只能口惠而实不致。

  要让老百姓轻松买得到合适的廉价药,不仅要设计合理的定价机制,更要抓住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这个关键,以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确保廉价药上架入市。一是真正推进医药分离,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链条,促使医生合理用药。二是确立新型的药品流通体系,提高药品市场的透明度、信用程度和交易速度,遏制交易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三是严格新药审批,防止名不副实的“新药”大量涌入市场。四是建立合理的财政补贴机制,以刺激廉价药的生产销售。简言之,抑制药价虚高、破解“看病贵”问题,不能冀望于药价调控机制的单兵突进,而应当依靠市场、财政、管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这明显已经超出发改委一个部门的能力范围,只有期待更高层级的决策者开出对证除根的药方。

  

  审稿: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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