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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用过齐二毒针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0:28 东南快报

  本报讯医院要对使用齐齐哈尔二药“毒针”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发现不良反应的,要全力救治。昨日,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停止使用齐齐哈尔“毒针”部署,作出上述规定。

  5月1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展开拉网式检查,在闽清、罗源等地查获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亮菌甲素注射液。目前,这些药品已被查封扣押。

  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立即清点检查库存和使用的药品,停止购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所有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室要暂停使用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丙二醇,控制和检验库存的丙二醇;对已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应该就地封存。

  《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机构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医疗机构要全力救治,妥善处置。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要严把质量关。对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要严格执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对尚未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和程序,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临床,确保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记者 陈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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