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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摩托车获赔3000元 市民向工商人员赠旗道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5:3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通讯员陈文婷)近日,市民黄先生携着一面写着“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的锦旗来到金平区工商局大华工商所,连连向工商人员道谢。原来,他不久前在停车场丢失摩托车,经工商人员积极调解获得3000多元的赔偿。

  据介绍,不久前,市民黄先生的一辆豪爵铃木太子牌

摩托车在春杏路某公司宿舍停车场丢失了,后多次与停车场协商赔偿一直未取得满意的结果,于是就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
5投诉举报中心的电话进行投诉。大华工商所接到市局中心的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并积极展开调解工作。

  由于有关丢失摩托车的投诉在该区尚属首宗,因此尚无案例可鉴,为更好维护双方利益,体现公平原则,大华工商所多次到

二手车市场调查,在充分参考市场价格之后,对丢失车辆的剩余价值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并与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进行六次座谈,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

  经工商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停车场一次性赔偿黄先生3000元,同时免收黄先生3个月的摩托车寄存费。至此,一个很可能演变为持久战的丢车赔偿纠纷,在工商人员的努力下,只用了数天的时间就解决了。

  (责任编辑:林伟练、郑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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