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摩托车获赔3000元 市民向工商人员赠旗道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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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5:32 大华网 | |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通讯员陈文婷)近日,市民黄先生携着一面写着“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的锦旗来到金平区工商局大华工商所,连连向工商人员道谢。原来,他不久前在停车场丢失摩托车,经工商人员积极调解获得3000多元的赔偿。 据介绍,不久前,市民黄先生的一辆豪爵铃木太子牌摩托车在春杏路某公司宿舍停车场丢失了,后多次与停车场协商赔偿一直未取得满意的结果,于是就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 由于有关丢失摩托车的投诉在该区尚属首宗,因此尚无案例可鉴,为更好维护双方利益,体现公平原则,大华工商所多次到二手车市场调查,在充分参考市场价格之后,对丢失车辆的剩余价值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并与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进行六次座谈,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 经工商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停车场一次性赔偿黄先生3000元,同时免收黄先生3个月的摩托车寄存费。至此,一个很可能演变为持久战的丢车赔偿纠纷,在工商人员的努力下,只用了数天的时间就解决了。 (责任编辑:林伟练、郑宇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