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官遭遇难题 揭阳中院法官临阵变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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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5:32 大华网 | |
被执行对象———苏州某服装公司的生产正热火朝天,它是厂内数百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依靠。按相关法律程序,揭阳中院的执行法官必须把它给封了。但,能这样下手吗?然而,若不下手,执行工作又要如何完成呢?面对这个两难的局面,执行官只好临阵变招…… 货款600多万法院判还 2004年4月8日,某机械(中国)公司(下称机械公司)与苏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服饰公司)经协商之后签订了两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服饰公司向机械公司购买11台某品牌电脑刺绣机,总价值为人民币728多万元,服饰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机械公司支付上述购机款。 同年6月和7月,双方还依约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公证处对该合同进行公证。随后机械公司依合同的约定向服饰公司提供了电脑刺绣机,服饰公司也于同年的4月、5月和10月分别付还机械公司购机款共人民币70万元。但之后余下的款项658万元服饰公司却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如期付还,机械公司虽经多次催讨却收效甚微。 2005年7月20日,机械公司遂以服饰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揭阳市中级法院。揭阳市中级法院于2005年10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服饰公司应归还机械公司货款658394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然而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服饰公司却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06年1月4日,机械公司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遭遇难题法官变招 今年1月15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法官赶赴苏州,对被执行人服饰公司在苏州某商业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其账户有存款人民币21万元,执行官遂依法冻结了服饰公司在该行的标的金额约人民币700万元。 随后,执行法官又赶到该公司准备对相关资产进行查封,但眼前的情景却让他们两难:公司的生产正热火朝天。一楼的机绣车间,数百名工人正在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二楼是服装车间,上百名员工忙着剪裁布料,赶制服装。这时法院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厂房、机器,公司停产工人失业,数百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将无所依托,产生的后果将无法预料;不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怎能得到维护?法律的威严要如何体现? 这时,执行法官又了解到一重要情况:服饰公司向机械公司购买的11台电脑刺绣机时有故障,机械公司却没有及时派员维修;对易磨损的零部件也得不到及时的更换,对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才招致服饰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机械公司也有一定的过错,执行法官在向机械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陈明了利害关系之后,力促双方和解。 另签还款协议账户解冻 机械公司的委托律师在现场也深感执行的两难,于是在执行法官提出和解的提议后,也明确表示只要服饰公司能分期付款还给机械公司,是可以进行协议和解。经调解,双方终于化解了矛盾,并于今年1月17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此后,服饰公司又按协议的要求分三期再还70万元。见到服饰公司能主动按协议还款,且被法院查封的服饰银行账户是该公司的基本账户,若一直被冻结,服饰公司的业务和纳税都很难正常进行。于是,3月21日,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划拨服饰公司全部银行存款到机械公司的银行账户,解除对服饰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3月24日,机械公司还主动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申请。 见到两家公司能主动履行协议,揭阳法院执行局便依机械公司的申请,于今年四月底,派执行法官再赴苏州,对服饰公司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21万元划拨至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对该账户予以解除冻结。(本报记者李冠杰通讯员林武欢)(责任编辑:林伟练、郑宇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