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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发条太松 夺命假药出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6: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齐齐哈尔假药事件发生后,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也因此受到质疑:这样的毒剂是如何堂而皇之地闯进大医院?又是如何通过药品招标层层把关手续的?面对社会的疑问,医院叫冤,负责药品招标工作的卫生部门也喊冤。因为医院不可能负责药检,医院本身也是受害者;而按照国家招标程序,厂家只要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生产许可批文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就可以报名参加招标。

  在如此背景下,负责药品质量的药监部门,就成为众矢之的。而五名患者的非正常死亡,也宣告了药监部门监管上存在的巨大漏洞。

  其实,在查出药品使用了假辅料之后,社会就对药品监管不力产生了不满。因为生产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并非一个地下小作坊,而是一个通过GMP认证的“正规企业”,生产销售的也绝非“三无”产品,而是合法渠道的“国药准字”号药品。

  事实上,对药品监管不力的疑问,近年来,屡屡发出。去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超量服用右美沙芬可能会威胁生命。泰诺、日夜百服宁等感冒药都使用了这一成分。目前已有5名少年可能因为过量服用导致死亡。媒体报道这一事件后,86.59%网民认为药品安全问题屡遭曝光,根本原因是药监部门监管不够。

  前不久,国家药监局几个负责新药品审批的司级高官事发“双规”后,同样引发了社会对新药审批监管不信任的浪潮。2004年,国家药监部门每年受理的新药申请达一万多种,67倍于美国。这么多新药的出笼,而且无不带有“国检”,我们不免又要疑问:谁能保证全中国制药厂中,只有一家“齐二药”?又只会有一种“亮菌甲素注射液”夺命呢?

  假药事件爆发以来,各级药监部门查处假药还是很卖力的。问题是这种事后监管型,是在出了大命案之后的补救措施。补救当然是应该的,只是事前、事中监管的“发条”太松,还不知道又会闯出什么大祸害来。作为药品质量与安全的把关口,缺乏事前事中监管也是失责,难怪人们会说,这样的部门存在究竟有何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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