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打赌去偷两瓶洗发水败露后伤人判三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6: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雷燕 通讯员越检宣)“以抢劫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3年……”31岁的男青年贾某听到法庭对自己的判决时,面无表情。或许贾某根本没有想到,两瓶洗发水就让自己站在了被告席上,而更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自己寻求刺激的“一时兴起”,换来的代价竟然是在监狱里度过三年时光!

  吃饱饭没事干感觉无聊

  超市偷东西被保安制服

  2005年12月11日傍晚,贾某和朋友吃过晚饭后很无聊,朋友一句“不如到超市搞点东西玩玩”。让贾某一时兴起,便和朋友决定合伙到超市偷点东西玩,寻刺激。

  晚上6时多,两人来到广州市共和南路某小型超市,发现超市顾客少,工作人员也不多,于是决定就在这里下手。贾某假装进超市买东西,进超市拿了一个购物篮,并开始挑选商品。约10分钟过后,贾某的朋友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也进了超市。两人装作互不认识,并在超市靠内较隐蔽陈列架的角落碰头。贾某的朋友便将随身带着的黑色公文包打开,贾某迅速地将两支潘婷750毫升乳液修复洗发露放入了公文包中。之后,贾某的朋友便大摇大摆地拎着公文包走出了超市。

  贾某自以为天衣无缝,若无其事地在超市继续挑选商品,却不知整个过程都被超市的监控录像拍摄了下来。发现异常的两名售货员上前盘问贾某有没有偷东西。贾某虽然有些心虚,但心想洗发水已经被朋友拿走了,如果不承认超市也没有证据。但当他发现超市工作人员打110报警时,便准备一逃了之,却被一名女售货员拉住。于是,一心只想脱身的贾某对女售货员大打出手。而贾某最终被保安员制服。经法医鉴定,挨贾某打的女售货员受轻微伤。

  办案人员在与贾某的接触中也发现,贾某经济并不困难,所以也不太可能有因为经济困难而去盗窃的动机。在与办案人员的谈话中,贾某曾提到,自己到超市“拿”那两瓶洗发水,更多的是“寻求刺激”的心理驱使。

  所偷物品价值不够立案

  动手打人性质发生变化

  仅仅偷了总共价值才96元的两瓶洗发水,贾某却为何被以抢劫罪判了3年刑呢?办理此案的越秀区检察院检察官谢伟峰告诉记者,广州盗窃立案至少是在2000元以上,因此,贾某如果仅仅是在超市偷两瓶洗发水,最多也就是被治安拘留,甚至还够不上立案的标准。而贾某之所以被以抢劫罪起诉,关键是贾某的盗窃行为被超市发现后,他不仅不承认而且动手打人,由此贾某的行为性质也就转变了。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贾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面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贾某并没有提起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