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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400元可认治1亩荒漠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6: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国家林业局昨日启动“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土地治理行动”,倡议并广泛发动台商参与祖国大陆防沙治沙,恢复草原生态。据悉,台商只要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缴纳认治费用,就可以取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在认治荒漠化土地3年后,要保证其林草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据悉,吉林省白城地区大安市为此次行动首批提供了16万亩荒漠化土地,供台商认
治。台商只要缴纳每亩400元的认治费就能够获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凡认治的荒漠化土地都可以纳入生态草原建设范畴,享受每亩50元的治理补贴,可以自行经营,委托经营,也可以由林业部门实施管理和管护。认治荒漠化土地3年后,保证其林草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认治者在经营期内有收益权、转让权、出租权、赠予权和继承权。享受当地政府制订的招商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允许被认治面积5%自由利用,可以在不破坏生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业。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昨天说,这项活动的启动是台湾同胞积极投身祖国生态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的爱国之举,也是加强大陆和台湾交流,促进祖国统一的重要行动。土地荒漠化是我国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一大难题,近几年,我国采取了有效措施,制订了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税收减免等多项优惠措施,加强荒漠化治理和防沙治沙,取得了巨大成功。国家鼓励广大台商投身祖国绿化事业,参与祖国荒漠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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