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中方原告上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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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6:27 信息时报 | |
东京消息 日本最高法院16日对“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了中方原告的上诉。至此,东京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正式生效。 1932年9月16日,侵华日军包围辽宁省抚顺市平顶山村,屠杀了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在内的3000多名无辜村民,纵火烧毁了全村800多所房屋,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平顶山惨案”。 1996年8月,惨案幸存者莫德胜、方素荣和杨宝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犯下的罪行,向受害者谢罪并给予赔偿。200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5年5月,东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明确认定了“平顶山惨案”和3名原告的受害事实,但再次驳回了中方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中方原告和日本律师团随后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