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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四大疑团未解,"无极事件"怎能一罚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8:16 东方网

  5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时指出,《无级》剧组拍摄活动中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环保总局已责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限期恢复拍摄地生态植被。(《新京报》5月17日)

  从这位负责人讲话的意思来看,对无极事件的查处看来要一罚了之,告一段落了。
而按照《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谓处罚只不过是罚款、限期恢复原状而已。那么,“无极事件”果真能就此画句号吗?

  我看绝对不能。因为在笔者看来,无极事件至少还有四大疑团未解。其一,无极剧组在

天池旁铺设的那条沙石路到底有多长?对于这条路的长度,最初的传闻是100米,后来当地的老百姓反映说长约400米,5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约见媒体记者公布《无级》破坏环境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时也说,那条路是300米到400米,可这次国家环保总局的“总结性发言”却又称是100米。那么这条路到底有多长呢?弄清它的长度,不仅影响到无极剧组恢复此处生态植被投入的大小,更事涉对无极剧组的处罚程度,所以,对此事有必要较真。

  其二,无极剧组到底有没有给当地政府“善后钱”?当初,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上一抖出“无级事件”时,《无极》制片人陈红就大声喊冤,称剧组曾经在撤离之后已付给了当地政府足够多的钱来恢复景区。然而与陈红说法截然相反的是,被破坏景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爱明却断然否认陈红给钱这一说法。那么,陈红到底有没有给钱呢?如果给了钱,钱又哪里去了呢?是被人私分了,还是被挥霍一空,这一问题不查个水落石出,不交出个答案来,怕是说不过去。

  其三,无极剧组铲除高山杜鹃及草甸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生态环境一事,曾有业内专家认为《无极》剧组已涉嫌刑事犯罪。事实上,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应处以相应的刑罚”之规定,如果确认被无极剧组擅自铲除的百年高山杜鹃属“珍贵树木”,那么,就应该追究无极剧组的刑事责任。记得祝兴祥司长在向媒体通报情况时曾说,对于高山杜鹃是否属于珍稀濒危植物,调查人员正在现场调查。那么结果如何呢?不把这一焦点问题厘清,这事怎能完?

  第四,无极剧组惹祸,当地政府部门当时知不知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无极剧组进驻天池拍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肯定知晓并给予了足够的帮助,按理说,无极剧组在当地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胡来”,当地相关部门不可能不闻一点风声。如果真是这样听任违法事件发生,那为何不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之责呢?

  显然,若不把上述疑团一一解开,就草草收兵,肯定过不了民意关。


作者: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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