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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款不成强搬物品 受害人走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别人欠了自己的钱不还却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讨债,结果不但钱没要回来,还被推上了被告席。5月16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审理一起返还财物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刘国华返还原告韩平的财物,并承担诉讼费。

  韩平与刘国华都是鄱阳县人。因韩平到刘国华商店赊购货物,欠下3000元货款一直未还,刘国华遂带人到韩平家搬走了彩色电视机、沙发、桌子等物品。无奈的韩平一纸诉状
告至法院,要求刘国华返还财物,并承担诉讼费。(彭跃进 余 立)

彭跃进 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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