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怄人的偷气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06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王震)买了二手房,住了两年后,煤气公司上门查出煤气表偷气,青山区49街120门的罗女士近日接到3000元的罚单。

  罗女士说,今年4月底,市天然气公司稽查人员查表时,说她家的表被动过,有东西松了。第二天,稽查人员把表下走,并换了新表。

   近日,天然气公司武昌抄表中心通知罗女士,她家的表存在偷气行为,要求她接受处理,否则将断气。罗女士觉得很冤枉:这房子是2003年买的二手房,2004年住进来后,抄表员每月上门抄表,都没说煤气表有问题。现在出了事,想找原房主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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