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推行司法新模式轻伤案件委托调解不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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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1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芸)一名大学生因意气用事而致人轻伤,杨浦检察院将这一案件委托给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检察院也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这是杨浦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司法新模式——轻伤案件委托人民调解。 去年12月8日,本市某大学学生小林在足球场踢球时,与被害人小顾发生矛盾。当晚,小林去小顾的宿舍评理时,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小林拿来自来水管击打小顾的头部,经鉴 检察官认为,小林系一时冲动致人轻伤,又是初犯,并有自首情节,对其应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同意后,检察院将此案移送至五角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小林一次性自愿赔偿小顾4万元,受害方自愿放弃追究小林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任何民事责任。于是,一起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彻底消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