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乘车“撞伤”敛财近两万 李某涉嫌诈骗被刑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2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詹雨鑫实习生/邝妙萍通讯员/罗开传)同一个人,9个月内在江门乘车时竟连续7次遭遇车祸,且事故相似:头破血流,不在医院留医,扬言跳楼要求私了,这到底是司机驾驶不当惹祸,还是另有原因? 近日,乘车7次“受伤”的李富(化名)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5年8月22日,台山汽车总站驾驶员梁某驾驶大客车由深圳坪山返回台山。晚上8时左右,途经台山市大江镇墟内,车内乘客李富突然声称在车内“跌伤头部”。 梁某立即停车,看到该乘客头部和所称跌落点确有血迹,随即拨打110报警,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员到达现场,并将李富送往大江镇医院。当晚,李富被转送台山人民医院外科留医,期间他拒绝医治,并向台山汽车总站安全科负责人提出调解,要求赔偿3000元,当时没有达成协议。 8月23日早上,李富跑到住院大楼顶层,扬言“跳楼”,民警到场后将其劝下。随后,李富离开医院,到台山汽车总站警务区和大江派出所吵闹,接着跑到大江派出所楼顶,再次扬言“跳楼”。最后,台山汽车总站不得不一次性支付李富1800元,另结住院费781.70元,两项合计2581.70元。 在随后的2006年3月6日至4月12日,江门城区、新会、鹤山、恩平、开平等汽车总站接连发生5次“乘客车上碰伤头部”事件。至此,李富已连续6次在江门五邑地区乘车“受伤”,共计获取经济赔偿17146.3元。 4月20日,李富再次乘车“受伤”敲诈,被台山汽车总站安全科负责人认出。 经查,李富身上放有一枚带血刀片,其曾以此自残,造成受伤假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