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卖卡 客人健身遭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41 南方新闻网 | |
员工私下卖卡客人健身遭拒 12315中心认为,公司应对员工行为承担后果,或允许使用或退款 维权前沿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实习生安珍通讯员叶冠勇崔丽)消费者在某公司健身场所内,向穿着该公司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的人员购买健身卡,使用时却被指为“假卡”而遭拒绝服务。最近,广州市12315指挥中心接到30多宗关于这起真假健身卡的投诉,涉案金额近万元。 据多名消费者介绍,广州某公司员工在其健身场所内或周边推销30元/次的健身次卡(即每次健身消费一张卡)。有的消费者一次购买了数十张。然而使用一段时间后,该公司却称这些是“假卡”而拒绝提供服务。当消费者要求退还卡费或允许继续使用时,该公司却声称“假卡”为个别员工违反规定出售,所得也落入个人腰包;还有一些已被辞退或离职的员工也冒用公司名义出售“假卡”。因此该公司认为,假卡与公司无关。 12315消费者指挥中心调查后表示,“假卡”不少是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购买的,售卡者着该公司工作服、佩戴该公司工作证,真假卡价格相同,也无明显区别,因而消费者并非知假买假,主观上属善意。此外,在本次事件上,该公司存在严重过错,一是员工推销假卡几个月内未能发现,二是发现后也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 因此,12315指出该公司的说法不成立,该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是允许“假卡”继续使用,或是更换为真卡,或是退款。 律师点评 “表见代理”决定公司担责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蒋兵律师指出,这一案例是典型的“表见代理”情况。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邹睿律师指出,员工在工作场所内穿着工作服推销健身卡,即使是瞒着健身中心推销,该公司员工的行为也构成表见代理,从法律意义上是有效的。本报记者吴秀云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