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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午出台市场监管十条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2: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在国务院完善楼市宏观调控的六条措施出台之际,今天上午,南京市房管局又公布了加强市场监管的十条新规,对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十种不规范行为将予以查处,其中包括目前市场反映强烈的囤房惜售、炒作房价、制造虚假热销现象以及违规销售抵押房的问题。此举再次表明,政府对于楼市以及房价的监管将进一步增强,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力度越来越大。

  十种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销售广告,擅自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以办理VIP卡等其他形式收取费用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三十日内不开盘销售的;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不在网上进行认购或不在网上打印合同的,在认购后二十天内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后十天内不确认上传的;预售商品房时,在签订认购协议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时,不如实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的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被抵押的事实的,在签约后三十天内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的;网上公示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与现场公布的销售价格、销售进度信息不一致的;开发企业网上虚拟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契约,制造虚假信息,炒作房价或有意囤积房源的;开发企业与一方买受人未依法解除合同,又与他人签订同一标的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对网上公示实行摇号的房源,开发企业指定购房者参与摇号,拒绝他人参与竞买的;开发企业未按预售许可证所附的《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明细表》填写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商品房代理销售企业未办理入网认证,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南京市房管局同时向全市的

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出了十条倡议,希望开发企业在控制
房价
过快上涨、确保房市健康有序发展方面,严格自律。倡议内容主要包括:杜绝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炒作楼盘、哄抬房价;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房款,不以购房为指向办理VIP卡,招收会员;对即将开盘的普通商品房,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价格销售,在进一步提高住宅品质的同时,严把成本关,将住宅品质提高对房价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对目前已经开盘的楼盘,继续依靠科技进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房屋性价比,严格控制房屋价格过快增长;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同一楼盘、同样性价比住宅的价格涨幅控制在政府要求的范围内,不搞价格联盟;不一房二卖,不囤积房源,不惜售,不拒售,严格控制楼盘换手率;代理销售商品房,只收取代理费,不赚取差价,对内部人员炒卖或与他人串通炒卖房号或期房的严肃处理;积极参与
经济适用房
、中低价商品房和廉租房建设,在改善住宅供应结构的同时,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上好房子。(刘莉祚波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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