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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保护残疾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3:0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招办获悉,陕西出台的今年高考录取政策重点强调公平录取原则,规定各高校不得拒录残疾考生,不得擅自拟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近日公布的《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
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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