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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时评:特权单位“自建”住房助长社会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3:04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7日电(记者 吴献)记者最近在西部一些省区采访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集资自建住房在许多城市成风。在国家实行房改之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还自建住房,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商品房市场的涨势中,一些拥有某种权力的单位集资自建的住房,多是建在优良的区位,每套面积动辄10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却以半福利的方式售给单位职工,售价
与市场价相差悬殊。

  我们不反对行政事业单位正当的集资建房,但问题是自建住房单位的职工或配偶早已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享受了国家房改政策,而在单位集资建房中又享受了大多数老百姓享受不到的种种“优惠”,在社会上造成苦乐不均现象。

  集资自建住房的单位大多具有一定的特权,利用自身的关系,以低于“招、拍、挂”交易方式的价格获得廉价土地,轻而易举地打通各种关节,享受在工程建设税费方面的多种减免和优惠政策,大幅度地降低了工程造价。这使得原本住房条件就不错的一些单位职工,住房越来越好,有的或拥有了几套住房,或以市场差价获取厚利。而大多数住房本来较差的城市居民,却只能以高价购买商品房。这造成居民住房条件的“两重天”,显现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

  自建住房的行政事业单位以非“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还造成了土地交易市场的不公平。一些单位自建住房时在标准上互相攀比,浪费了大量资源,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坏政府形象。据

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某些单位自建住房时不进行招投标,导致工程中收取回扣、偷工减料等现象多有发生。某些单位领导调动时,若赶上自建住房,便能多得一处大房子,这就容易造成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多套房屋,攫取不正当的利益。

  当前,

房价上涨幅度大,广大群众意见不小。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规范治理,刹住那些行政事业单位有损社会公平的自建住房歪风。

  一年以前,《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宅价格的通知》横空出世,与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八点意见”并称为“新老国八条”,吹响了长达一年的楼市宏观调控的号角。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再议提出六条关于楼市调控的针对性措施。可以说,本报曾于一周前首家预测的新一轮楼市调控风潮,已经如期而至。

  ·地方政府责无旁贷

  ·不会打压改善型需求

  ·开发商必须“吐房”

  5月,一直是国家出台政策的“高峰期”。当央行第三次上调利率之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易宪容等业内专家就已经在高呼,新一轮宏观调控开始了。而昨天“国六条”的新出台,更让业界意识到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大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城市经济专家刘维新:当前楼市仍过热说明调控未到位,根本原因是四不到位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调控是否到位还看在市场方面产生的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制度缺陷,如果不解决的话,价格过快上涨很难得到遏制。

   调控政策要“精确制导”

  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表示,我国房地产调控正在从2005年的“全面开花”向2006年的“精确制导”过渡。建设部今年将通过项目立项和土地供应,加强源头治理,引导和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给。同时开展以货币补贴为主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加大对中低档房土地专项供应,并停止供应

别墅用地。 这些信息显示,2006年房地产调控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防止房地产泡沫转头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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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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