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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重启 首批大陆渔工十九日赴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20: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八日电(记者 俞岚)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后首批大陆渔工将于十九日赴台,欢送仪式明日将在福州市平潭县前镇东澳码头举行。

  商务部合作司司长吴喜林在今日举行的对台渔工劳务合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陆始终关心台湾人民的福祉。目前渔汛已经来临,考虑到尽快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有利于台湾渔业的发展,且相关条件已经成熟,大陆决定正式启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

  关于如何保障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商务部合作司副司长刘迎军说,目前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已建立了对口协调机制,并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了包括确定渔工最低工资标准、投保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建立渔工风险保证金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渔工投诉制度、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定期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求大陆经营公司规范派遣,台湾渔会和船东规范用工,以保证在机制和制度上有效保护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

  吴喜林强调,渔工劳务合作对两岸都有利,大陆方面将继续予以推动和促进,希望台湾方面也能够从台湾渔业界的现实利益出发,为恢复和促进合作做出努力并切实保障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

  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是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陆渔工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二00一年底,大陆被迫全面暂停了对台渔工劳务合作。考虑到台湾渔业界的迫切需要,今年二月八日,大陆宣布恢复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主动为恢复合作创造条件,经过共同努力,双方于今年四月三十日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渔工劳务业务的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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