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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卖了四年催款单仍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0:00 东南早报

  昨天上午,晋江新塘街道湖格社区杨先生反映说,他的一辆小货车卖给别人已有四年,但时常能收到晋江稽征所寄来的养路费征收催款通知单。

  记者王昆火采访报道:

  杨先生介绍说,2002年时,他到交警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就看到行驶证上的名字
变更了。当时,中介工作人员将他的身份证拿去,表示要帮他办理其他手续,没想到却没有办理养路费征缴变更手续。于是,养路费催款单寄到了家里,这也成了让他头疼的一件事。

  晋江稽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车主就有缴纳养路费的义务,杨先生只有把过户手续补办完整,才可以将事情解决。车辆在原辖区内异动,纳费人应持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行车证于当月底前到当地稽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而车辆转外地时,纳费人应持有关证明到当地稽征机构结清养路费,稽征机构填写《养路费征收车辆转籍(过户)通知单》,注明“养路费已结清”字样,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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