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盯紧“实权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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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0:13 新晚报 | |
一个小小的银行科技处处长,竟张鲸吞之口6年索要回扣1073万余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原处长温梦杰,由此而成为北京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温梦杰的发家和破灭史是一部生动的商业贿赂反面教材,它说明:打击商业贿赂,首先要从“实权人物”身上开刀。 诚如一位私企经理所言:市场竞争太残酷,谁愿意得罪温梦杰这个实权人物呢!像温梦杰一样,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诸多行业中,也都存在着一些“实权人物”。这些“实权人物”官位虽不大,但或所在岗位很要害,具有较强的审批权、决定权;或负责大额公共资金的投向和兑现,具有较大的财权;或所从事的工作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外人难以染指。 在各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实权人物”参与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商业贿赂的发生。因为从客观上说,“实权人物”代表着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与一般的市场主体相比,拥有不可比拟的市场资源,很可能成为以逐利为目的的企业的腐蚀对象;从主观上说,“实权人物”可以不计较成本,在招投标以及资金监管等体系不很健全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因一己的好恶而舍本逐末、以次充好,因为钱并不是他自家的。 如此说来,“实权人物”一旦被商业贿赂击中,其损害的就不仅仅是市场经济本身,因为“市场经济和社会法制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当商业贿赂成为一种“潜规则”时,当规则的制定者成了“潜规则”的执行者时,人们的目光将越过简单的交易公平问题,而关注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公平正义。因此,打击商业贿赂,必须有实在的举措盯紧“实权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