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15个批号假药被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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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2:0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柳易江、实习生王艳萍报道:5月18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省下发明电,公布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葛根素注射液”、“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和“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一系列批号的药品为假药。 根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检验结果,依照《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批号药品为假药: 亮菌甲素注射液(批号:05102801、06022703、06040903、06030501) 葛根素注射液(批号:05063001、05062403、05090703、05120103) 盐酸奈福泮注射液(批号:05071901、06031501) 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号:04122603、04122803) 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批号:05121601、05090201、0509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