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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买到霉糕点消费者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2:11 重庆晚报

  昨日,彭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在人人乐超市买到了霉糕点。他认为超市不仅应退货,还应赔偿他退货发生的全额路费。

  彭称,16日他在石桥铺人人乐超市购买了价值11.49元的糕点,当即分了一半给妻子带回长寿老家。随后,彭发现糕点有霉点,便叫妻子将糕点从长寿带回。“来回的长途、短途路费遭了80多元”,彭表示,曾与超市交涉,超市不愿赔全额路费。

  昨日,记者陪同彭先生找到人人乐超市一周姓负责人。周承认发霉糕点是超市售出的。同时表示,愿意赔偿彭先生50元,但彭要求赔偿金额为100元。最终,双方协商无果。

  市工商局表示,商家出售劣质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一,即超市应赔偿彭22.98元。至于路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 陈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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