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赴伊朗勿在公共场所拍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2: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外交部昨天发布旅行提示指出,赴伊朗的中国公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自我防范,避免在公共场所拍照摄影。 外交部网站的消息说,近年来,伊朗社会治安有所恶化,中国在伊机构及赴伊人员多次遭盗抢,造成财物损失。5月9日凌晨时分,一中资公司首席代表遭两名不明身份的人抢劫,被劫走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此外,伊朗对在公共场所照相摄影限制较严,外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有关中国公民和企业提高警惕,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与当地警方(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15)和中国驻伊朗使馆(电话:0098-21-22291242)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