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开办社区惠民药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4: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余卫强)昨日记者获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了“关于鼓励开办社区惠民药店的通知”,以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用药负担重的问题。按要求,申办的“惠民药店”必须要位于低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提供质优价廉药品,符合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具备优良的药品采购网络和价格优势;以零利润销售方式承担低保人口每人每月200元以内的购药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