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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患职业病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昨(18)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在1996年10月1日以后初次被诊断鉴定患有职业病的退休人员,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原鉴定结论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以前没鉴定的若被鉴定为1—4级的退休人员,将从下月起调整待遇,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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