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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黑车”揽客不服行政处罚 一车主状告运管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0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王小晗 通讯员 吕作武)一车主不承认驾驶私家车揽客,拒绝缴纳5万元罚款,并将武汉市运管处告上法庭。昨日,硚口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田某“要求撤销行政罚款”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该市运管处成立22年来,首次被告上法庭。

  去年12月,家住汉口复兴村的田某购买了一辆捷达王轿车。今年1月23日,田某被指在新华路客运站开着私家车非法揽客,并被客运站工作人员带到公交派出所。

  接到反映后,运管处法规科派人前往派出所,对田某和指证者、就读于北京某高校的女生宁宁(化名)进行了调查。宁宁称,田某主动搭话、称可载自己回麻城,要价45元;田则辩称自己是“去接朋友”,却不能提供朋友的姓名、电话。

  经调查,运管处以田某“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由,作出暂扣车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田某表示不服,运管处按其要求召开了听证会,但听证会仍维持原处罚决定;今年3月,田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是否存在非法运营”,最终,因田某对“朋友”的身份表述等数次出现自相矛盾,法庭对其证词未予采信。

  昨晚,田某表示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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