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公共设施应该如何配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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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29 深圳商报 | |
居住公共设施应该如何配套 规划部门向市民征求意见 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局获悉,《深圳市居住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起草之中。该办法涉及全市小区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属、管理问题,将有利于解决当前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存在的多种纠纷。 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全面清理完深圳历史上的社区公共配套用房之后,今后该如何管理?政府急切地需要听取市民的意见,希望热心市民能够参与该办法的编制,及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据了解,居住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八大类别。各类别设施在产权归属、使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需要理清的问题。 起草中的新办法将按照分摊的原则,在办法中规定每千平米住宅应建设多少配套用房的具体标准。此外,还将建立起告知制度,即在项目仍处在审批环节时,政府便将通知社区公共用房的产权人,与其共同参与项目的验收,以规避现在很多社区公共用房处于“无主”状态的尴尬局面。 由于这个办法涉及的各类问题极为复杂,因此,市规划局希望市民能够根据身边发生的具体个案,踊跃向政府提出建议与意见。具体途径是通过电话:83949124;邮箱:sjs@upr.cn或登陆www.upr.cn进入讨论区讨论。该局还表示,近期还拟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房地产专业人士及热心市民,以咨询会的方式听取各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