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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宗违法行为受到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29 深圳商报

  市环保局严查水源保护区违建

  32宗违法行为受到查处

  深圳商报记者郑英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环保局对发生在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三宗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植被。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落实市政府严查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筑紧急会议的精神,市环保局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迅速查明情况,从重处罚,截至目前为止,市环保局排查发现32宗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市环保局依法查处位于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三宗案件分别是:南湾街道沙塘布村张某某自2006年1月起,在二级水源保护区文坑原碎石厂,擅自兴建工业厂房两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深圳市闽鹏程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3月在南湾街道吉厦文坑(二级水源保护区),擅自开发土地5000平方米,兴建工业厂房两栋;罗湖区大望新平村,2006年4月擅自将原有苗圃基地改变为绿化公园,并开挖观赏鱼塘一个,改建建筑物一栋150平方米。

  据了解,对这些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将依法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水源保护条例》从重给予处罚,最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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