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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安骗钱判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3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上蔡县百尺乡前王村的王保明,因冒充公安人员先后骗取他人现金15050元,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现年34岁的王保明,1998年通过他人认识了一村民王红,王保明自称是某公安大学的学生,某首长的干儿子,可以帮王红的儿子联系上警校,从王红家骗取现金2000元。2002年9月,王保明通过服装店老板蒋某认识了李某,又骗李1305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保明以帮助他人上警校、调动工作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不但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而且,还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已构成招摇撞骗罪。4

  张健华韩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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