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五类场所须安摄像头 重大情况政府可调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5:41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罗旭)今年年底之前,北京市的地铁、大型活动场所出入口等重点公共场所均将按照统一标准安装监控探头、摄像器材及人脸识别系统等图像采集设备。明年年底,覆盖全市重点部位的“电子眼”网络将完成调试运行。党政机关等重点部门、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及其他有需要的地方五类场所必须安装图像信息采集设备。

  记者今天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解决目前城市图像信息采集设备存在的覆盖面小、标准制式不统一、联网率低等问题,满足北京现代化城市管理工作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需要,5月1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即日起北京市将全面整合全市各单位拥有的各类探头,并将在重点地区新建图像采集设备,并尽可能将其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其中,与奥运场馆有关的图像设备将优先建设。各单位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实时录像功能,其中地下通道、文化娱乐场所的录像应保存30天;交通道路、地铁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遇有重大情况时,政府可无条件调取、使用图像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全市共有摄像头26.3万个,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北京先后发生两起小型爆炸案,都因从现场监控录像资料中获取了有力线索,得以迅速破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