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在爱的名义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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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6:06 浙江日报 | |
2005年5月16日,《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诞生,“社工”从此告别了“无名分”时代,被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香港“社会工作者”裴谕新女士介绍了香港“社工”的工作情况。 她说,社会工作者拥有良好的声誉,在国际上是一项高尚的助人职业。在她的眼里 香港有7所大学,基本上都有社会工作系,毕业生95%都会从事本专业的工作。香港有2万多名社会工作者,无论是学校、社区,还是医院、儿童救助中心、照顾中心等各个社会福利部门,都少不了“社工”忙碌的身影。如今“社工”的就业面更是大大拓宽,进入了企业、学校和政府部门。 香港社会工作者的收入稳定,待遇也不错。一般初级“社工”月薪在1.2万至1.8万元港币,高级“社工”年薪能达到40万元以上。 裴谕新说,千万不要把“社工”等同于“护工”,特别是高级“社工”,他们干的可都是集理论、实践、研究于一体的活儿,读个博士绝对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高级“社工”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因此在香港,“社工”的最低学历是本科,而在国际上,硕士是最低的入行门槛。 此外,“社工”还要懂得心理学知识;最好能具备演说、沟通和培训的技巧;“社工”还需要有社交能力。香港的慈善机构很多,为筹得资金,他们要和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游说各个阶层的人。 更不容忽视的是,“社工”需要不断学习,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因为“社工”的工作涉及社区建设与管理、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管理、法律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多实务领域。他们需要根据时代变迁的特点来发现、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据新华社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