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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气初装费将适当制定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6: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高诒茜)昨日,省物价局召集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协会组织及媒体代表,听取对于管道气初装费问题的意见建议。尽管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仍认为要取消初装费,但3个小时的座谈中,大多数发言代表认为“初装费现阶段不适宜取消”,部分代表提出要下降。

  对于有报道指出初装费是“乱收费”,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予以否认并表示,那
只是个别媒体的“演绎”。

  省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表示,不能说管道气初装费违法,因为过去并无规范,有些有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许可。暨大法学院教授郭忠杰认为,可适当降低收费门槛,建议管道气要把管网与运营分开。

  广州市煤气公司总会计师王希朋认为,1995年起对40多万用户总共收了13.4亿元初装费,整个管网工程目前支出13.8亿元。目前市煤气公司经营亏损,取消初装费,建设资金来源成问题。省油气商会秘书长吴清标也说,断然取消初装费会使中小城市管道气发展停顿。

  省消委会秘书长陈良波提出,管道气管道是公共设施,政府应该买单。

  广州市

人大代表朱永平尖锐地提出:首先,1997年新刑法设立了非法集资罪。物价部门人士承认初装费就是集资,那么1997年后近10年的都是违法的;其次,有代表建议改为建设费,初装费违反了市场经济平等自愿原则;第三,现代化企业不应害怕死亡,否则就是保护了垄断企业。

  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政策制定中本着四项原则:一是尊重历史、客观看待;二是法制原则;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原则;四是促进发展资金问题。目前各地都是三方出资,焦点是用户交不交初装费,但制定政策要看实际,政府财力有限,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用户要适当制定初装费的门槛,合理确定三方分摊比例,坚持自愿原则,还要推进垄断企业加强改革、深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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