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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全面梳理权力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务院各部委参加了17日召开的“国务院各部委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至7月中旬,国务院各部委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工作,并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形成样本发到县政府以上。

  据介绍,自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
国务院各部委给予了高度重视,公安部迅速成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并全面梳理清楚了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涉及法律法规127件、现行有效公安规章83件,并确立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10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

  在执法资格问题上,公安部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底,用3年时间,将公安机关自行聘用的治安联防队员、治安员陆续分流出去,从2008年起,各地公安机关不得招聘和留用联防队员和治安员。

  据悉,目前基层政府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知道一些部颁规章是否还有效”的问题,另外国务院各部委也需要为本系统或行业提供建立执法责任体系的具体样本,包括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岗位、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等环节,所以,会议要求国务院各部委从现在开始两个月内,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只有拿出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才会有下一步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落实。

  会议还要求,5月底以前,国务院各部委要向国务院提交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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