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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地方党委换届要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00 新华网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强调

  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
届环境,保证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党委将分批集中换届,这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习中央有关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选举工作的规定,自觉遵守换届人事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自觉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换届选举期间,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党的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选拔任用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有关要求和规定,更好地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知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要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推荐结果,坚持考察对象在得票比较集中的人员中产生,充分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要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按要求精心组织好换届考察工作。对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凡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对拟提拔人选,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必须就廉政情况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纪检机关应认真负责地予以答复。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时,必须逐个介绍情况,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集体决策。要强化纪律意识,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禁凭个人好恶、看关系亲疏用人;坚持按程序办事,严禁简化、变通或颠倒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保守工作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要加强干部档案的审核和管理,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准确的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好党代会选举工作,尊重和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的行为。

  @相关规定:

  中央组织部最近印发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的要求,从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对部分省区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检查情况的通报,肯定了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通报指出,3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央组织部28日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相关报道: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这次地方党委换届,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直接关系到“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最近专门作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明两年,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进行换届,这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高度重视,全党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一定要从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换届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圆满成功。

  

  贺国强指出,这次地方党委换届,要按照“明确方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原则,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认真研究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增强考察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严格考察干部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以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选配好党委主要领导。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同时要注意调动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要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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