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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确定适当的初装费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召集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举行座谈会,就管道燃气初装费改革征求意见,各方代表争论焦点集中在“管道燃气是不是乱收费”、“不收初装费行不行”、“初装费是取消还是降低”三大问题上。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初装费政策的初稿已反复修改,两次征求各地意见,“将合理确定分摊比例,确定适当的初装费门槛,坚持自愿原则”。

  孙庆奇表示,初装费涉及群众利益、波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因此,从今年初开始物价部门就开始研究。虽然表现为价费问题,但反映的是深层矛盾问题,是垄断行业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问题,是综合配套改革问题。

  孙庆奇解释称,政策制定本着四项原则。一是尊重历史、客观看待。二是法制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原则。四是促进发展资金问题。目前,各地都是三方出资,焦点是用户交不交初装费,但制定政策要看实际,政府财力有限。为此,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首先,对于用户要适当制定初装费的门槛,合理确定三方分摊比例,坚持自愿原则,这是物价部门研究的重点。其次,推进垄断企业加强改革、深化管理。

  焦点1是不是乱收费?

  否: 乱收费是个别媒体“演绎”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认为,首先不能说管道气初装费违法,因为过去没有规范,有些有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许可。其次,不能简单以留或废作选择。要看广州还有多少市民未使用管道气,还有多少新区未来要淘汰瓶装气,要科学、合理、规范、妥善地解决。

  对于有报道指出初装费是“乱收费”,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则予以否认,表示那只是个别媒体的“演绎”。

  暨大法学院教授郭忠杰也认为,管道气事业因为要铺设管网,是自然垄断行业,前期投入大,当初政府资金有限,而且收费有部门许可,所以,不能简单理解为违法收费。

  是: 收初装费是集资就违法

  “有些代表的发言忽略了法制原则,1997年新刑法设立了非法集资罪,物价部门人士承认初装费就是集资,那么1997年后近10年收的都是违法的!”作为消费者代表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尖锐提出这个观点。来自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代表凉幸枝则表示,有调查发现近四成市民对初装费持否定态度,主要认为价格缺乏合理性,而且煤气还有其它各种名目的收费。

  焦点2能不能不收初装费?

  不能: 取消初装费企业难经营

  会上,作为经营者的两家代表则连连叫苦。广州市煤气公司总会计师王希朋表示,当初广州油制气竣工时投入了11.8亿元,而政府初期仅投入了3.4亿元,银行贷款6亿多元。1995年起收初装费,总共收了13.4亿元的初装费,而整个管网工程目前支出13.8亿元,大于收取的初装费,广州市煤气公司银行贷款还有3亿多元,转换天然气需要23亿元,这些都是银行融资。目前广州市煤气公司经营亏损,今年1-4月因油价上涨形成价格倒挂,共亏了7000万元,但市民得到了实惠,相当于花55元就买了一瓶瓶装气。“取消初装费的话,管道气建设资金来源成问题,除非完善管道气价格形成机制!”

  广东省油气商会秘书长吴清标则表示,广东管道气发展不平衡,广、深、佛发展较好,惠州、中山等10个地级市刚起步,珠海等地区还没开始。因此,取消要慎重,断然取消会使中小城市管道气发展停顿。如果要取消,政府也要创造条件给企业,气价定价机制要改革,使其更灵活。

  广东省燃气协会秘书长熊伟是昨日唯一提出初装费并不高的代表,他说,人们对初装费有误解,3500元中有1000多元是小区内管线费用,应由开发商打入房价,实际初装费只有2000多元。大家里把开发商的不规范做法算到企业头上。

  能: 企业竞争不应转嫁消费者

  “亏损不是同情的理由,现代化企业需要竞争,不应害怕死亡,不应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否则就是保护了垄断企业!”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表示无法认同没有初装费企业就活不下去的说法,他说初装费违反了平等自愿原则,凭什么要交建设费,地铁、公交车都没有交,机场建设费也要取消了,没有理由因为你是垄断就要交一笔建设费用给你。

  而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陈良波认为,管道气铺设的管道是公共设施,政府应该埋单,既然广州市地铁建设资金给了,为何管道气的管道建设费不能给呢?

  焦点3若要收费该怎么收?

  建议管网运营

  分离引入竞争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认为,具体的收费项目调整时既要保证燃气实业发展,也应让企业有生存发展空间,全省不能统一价格,应分级管理。同时,要一揽子考虑,要考虑国际

原油价格上涨的趋势,还要考虑管道气价格机制。

  暨大法学院教授郭忠杰认为,应重新核定成本,可以适当降低收费门槛,收了14亿元的初装费已经不少了。他建议,管道气要把管网与运营分开,像供电与电网一样,引入了竞争机制。

  广东省油气商会秘书长吴清标建议小区户内管线投入开发商要打入房价。广东省燃气协会秘书长熊伟则认为,可以考虑按照固定的费用加燃气消费量的费用,每月计收,实行类似电话收费的月租加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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