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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解决双特困户住房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王丽凤 通讯员 欧阳永晟 邱创泓 穗府研 穗房宣) 昨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又深入海珠区调研危破房改造工作。张广宁表示:将我市双特困户的住房认定标准由目前的7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0平方米以下,并投入15亿元建设新社区,力争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我市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标准调整为10平方米以下

  张广宁要求,要加快新社区建设,为双特困户提供廉租住房。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住房困难标准调整为人均10平方米以下,扩大保障面,进一步改善双特困户的住房条件。要加大保障力度,主要以实物配租方式,由政府向他们提供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如果双特困户不愿意承租,仍然可以选择租赁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的方式获得政府保障。

  实行以实物配租为主的方式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关键是要解决房源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入15亿元,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在金沙洲、同德、棠下、大塘等地区建设新社区,争取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今后,凡符合双特困户标准,需要实物配租住房的,都纳入新社区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双特困户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在全市新社区范围内选择房源。

  张广宁说,凡提供给双特困户的住宅,一定要贯彻“适宜居住”的原则,按标准建设,保证质量。住宅

户型主要以中
小户型
为主,安置标准建筑面积人均要达到20平方米,基本满足居住生活功能需要。同时,要完善社区文体娱乐场所和户外活动场地,以及绿化广场、停车场、消防通道、垃圾压缩站等公建配套设施。

  明年底解决双特困户住房难

  张广宁强调,明年底新社区建设要完工交付使用,为双特困户提供廉租住房,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市有关部门要在不违背

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对建设涉及的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为新社区建设开绿灯。

  市委、市政府从1986年开始,先后建设了同德、大塘、棠下等解困、安居小区,解决了3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惠及10多万人,到去年底,提前一年全部解决了全市2003年在册的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新的双特困户认定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属于城镇双特困户: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

  二、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三、无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赡养关系的借住、租住关系)的家庭(以上合称无房户),以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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