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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行贿两年不得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粤卫信) 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制订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第二季度起在医疗系统医务人员中查找“害群之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者两年内取消其参与药品招投标资格。

  根据该方案,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到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摸清医药购销领域不
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省卫生厅。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投标的资格。

  方案提出,要求健全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单病种费用等信息。完善医生处方管理制度,堵住医生收受回扣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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