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84.8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27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朱蕾 通讯员 黄亮云)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安监局获悉,“5.10”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目前正在密锣紧鼓地进行。为了预防同类事故发生,广州市政府与驻穗部队就驻穗部队对外出租物业管理已达成一致意见:驻穗部队对出租物业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需移交地方管理的出租物业,办理相关手续交地方管理;没有办理移交的,由部队自行监管,并加强沟通,消除管理上的死角。今后,驻穗部队非军事禁区的所有出租物业,一律不得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据了解,5月10日下午18时左右,广州市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口处一座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的“5.10”危险化学品事故,共造成2人轻度中毒,直接经济损失8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