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掌印鉴定封住毒贩狡辩之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 姜杰)辩称托运的音箱不是他的,也不知道里面藏有毒品,但经鉴定发现,毒品的外包装袋上赫然印着他的右手掌印,面对鉴定结果,毒贩只能选择低头认罪。日前,广铁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对毒贩廖某进行判决。

  警方发现毒品托运单

  2005年10月22日晚7点多,廖某持当天的T120次广州至武昌的火车票进入广州火车站,在一楼大厅拎着行李过安检时被值勤民警盘查,当场从其裤子口袋内查获用塑料胶袋包装的可疑植物一包、深红色药丸一包、浅红色物质一包等,并从其钱包内查获汽车货运单一张。

  当晚,民警前往货运单上的物流公司,从廖某托运的一个音箱内搜出透明封箱胶带缠绕、黑白相间的塑料袋包裹一个,内有包装好的蓝色药丸四包。经鉴定,廖某所携带的可疑植物和药丸等共计10余克物品均含有毒品成分。

  掌印鉴定让毒贩无话说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运输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但廖某却辩称货运单是别人给他的,并不是他的,所托运的音箱也不是他的,他并不知道音箱内藏有毒品。

  经广州铁路公安处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发现在毒品的外包装物透明胶袋上提取的掌印为廖某右手手掌所留。因此,可以证明廖某在毒品装入音箱内之前,接触了毒品,是明知音箱内藏有毒品还进行运送,其行为已经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特征。

  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日前以运输毒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5000元,由于廖某曾在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所以法院决定两罪并罚,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