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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法”和“经济”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7: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如今的人活得越来越简单了,“在太阳下低头,默默辛苦地工作”,不过是为了挣钱。岂止作为个体的人,就连某些机构和单位也一样。于是很多原本很单纯的词都在后面加上了“经济”两个字。比如,假日,原本是人们放松的日子,现在却被说成“假日经济”,马上就要到来的高考,在某些人眼中也成了“考试经济”。更可怕的是,“执法”和“经济”联系起来,成了“执法经济”时,那执法的严肃性就打了折扣。

  比如说吧,5月16日《重庆晨报》有这样一则报道: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在重庆市酉阳境内被交警拦下。面对交警,司机泰然自若,不慌不忙地出示了一张“超载违章处罚决定书”,表示已接受过处罚,要求放行。细心的警察看出了破绽:这竟然是一张伪造的“处罚决定书”。

  记者随后进行的调查发现,原来出售假“处罚决定书”,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产业:各条线路盖有沿途各交警支(大)队公章的处罚单都有卖,50元钱就可以买一本,然后自己给自己开一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

超载、超员了。

  报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惊人的信息:有人自开假罚单,还有人专门经营假罚单。“执法经济”被一条龙化了。交警执法的目的,原本是维护

交通安全,但是,当“执法”成为“经济”,那“执法”能不变味吗?想方设法地多开罚单,多赚钱,这完全背离了罚款的初衷。更可怕的后果是亵渎了“执法”的严肃性,破坏了社会规则,使得司机和交警变得只认钱不认规则。

  是故,为交通安全计,必须切断“执法”和“经济”的关联,让罚款和相关执法人员的收益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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