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厕所里发生猥亵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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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04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利用去幼儿园接女儿放学之机,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上厕所的小姑娘。这位父亲事后若无其事地带着自己的女儿离开该幼儿园。 单身父亲承认猥亵小女孩 今年42岁的男子吴某是无业人员,离异的生活使他心态发生变化。2006年2月22日, 被猥亵的小女孩从厕所出来以后对婆婆说:“有个叔叔摸我小便的地方。”婆婆觉得事态严重便报了警,民警当即传唤犯罪嫌疑人吴某,吴某对此事供认不讳。 受害女受惊吓认不出坏人 经法医鉴定,受害女孩阴部受到损伤,更让人痛心的是,在让该女孩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她由于受到惊吓,精神紧张,未能辨认出。 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幼儿园的老师反映,吴某过去在接送自己女儿的时候,就曾借机对别的女孩动手动脚,老师们看了都觉得很别扭。所以在平常的教育中,老师也多次有意识地告诉小朋友们避免与成年男子接触,但年幼的孩子还是难以自我保护。 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涉案嫌疑人吴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重视孩子的性侵害教育 审理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的家长们:即将进入夏季,年幼的孩子没有能力自我保护,学校老师和家长应重视对幼儿园孩子进行性侵害教育,经常与孩子们沟通,了解孩子们平时接触的人群,细心观察孩子们的内心活动,并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是威胁到他们自身安全的行为,保障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成长。 心理学家:给孩子时间处理心理伤痕 江苏省社科院储教授告诫家长和老师,幼儿性侵害发生后,大人千万要保持平静,不可惊慌失措或做出过分的反应,更不能责骂孩子。父母要给受害孩子时间来处理伤痕,比如 避开他人单独与孩子沟通,支持和鼓励孩子坦述事实经过,劝慰孩子不要对所发生的事感到羞愧,不必过于内疚和自责,应吸取教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储教授建议,性侵害教育首先应该在家庭里开展。 作者:余韵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