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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大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教育厅向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等职业学校下发了《关于省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从今年起,我省将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简化招生入学手续

  今年,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各学校可跨地区自主招生,并且取消年龄、应往届等方面的限制,简化招生入学手续,持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后即可入学。

  “回乡青年”纳入学历教育

  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实行学历教育与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统一部署和实施,将我省实施的一年制农村高中毕业回乡青年职业教育工作纳入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范畴。另外,各地要将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情况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

  学习期限不受限制

  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时,要从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学生本人的就业需要出发,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时间必须在一年或一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期满或者修满学分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对于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可以根据特定专业内容和学生具体情况来定。

  不开设文化基础课程

  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要注意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职业素质。教学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为主,不再开设文化基础课程。在教学管理上,以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为主,也可将他们安排在相应的班级随班就读。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行学分制,便于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积极探索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减免学费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试点。 (作者:何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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