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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商业贿赂何以肆无忌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23 法制日报

  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一起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

  19年前,国家教育委员会曾发文规定,高校教材允许有9%至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于是,有人利用这项政策做起了文章。

  只要同教材采购环节沾边的人员,都是不法书商贿赂的对象。回扣形式多种多样,有明有暗,折扣率在教材码洋的30%左右。

  我国现有的教材出版、发行机制,赋予了出版社、新华书店垄断的地位,其成本核算不透明,而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又难以了解实际成本,因此教材定价很容易被出版部门所左右。

  有关部门尝试用招投标的方式,打破这种垄断,但目前见效甚微。专家分析,这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出版发行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利益作祟。

  收取回扣是公开的秘密

  权力集中致使腐败扎堆

  出版发行机制导致垄断

  无处罚及事后监督措施

  艾建威

  一家书店5本记满图书回扣情况的“小账本”,记录了数十所学校有关人员拿教材回扣的情况。循着这条线索,江苏省检察机关挖出了一起系列教材回扣案。江苏省总共115所高校中就有109所牵涉其中。检察官们怎么也没想到,教科书的背后竟有如此惊人的黑幕。

  回扣潜规则滋生腐败

  据新华社披露的一项公众调查结果显示,教材出版业在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材的零售利润不得超过5%,但实际上零售商的利润已高达45%至50%。

  一位高校教材采购人员透露了教材回扣中公开的“潜规则”:学校按码洋的100%将教材卖给学生,书商按码洋的15%至25%折扣给学校,出版商以6.5折至7.5折卖给书商,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书价的三四成。还有一些出版商直接把教材卖给学校,给的折扣高达35%。而一般教材的定价少则20元,多则近百元。

  去年年底,重庆市涪陵区曾发生一起教育主管部门征订盗版教辅书籍的案件:当地教委集体研究决定,让全区所有的中小学订购了盗版的暑假作业,总共七万多册。执法部门发现并把这些盗版书封存库房后,将执法车停在库房门前,由执法人员在车上守了一天一夜。谁知天亮后,封存的书竟全都不见了。原来是有人半夜偷偷将书从后门运走。不久,这些消失了的盗版书便被发到学生手中。

  经过调查取证,执法部门找到了这批盗版书的货单,公安部门拘捕了该区教委办公室主任。事件如此曲折迂回,真正原因是不法书商允诺给教育部门的回扣高达30%以上。

  据重庆市新华书店教辅分公司经理何汉坤介绍,新华书店给学校的折扣为10%至20%,而不法书商最高可以给学校40%的回扣。“曾经有学校直接向我们索要40%的折扣,理由是其他书商给的都是这么多。”

  当贫困家庭的家长孩子,为缴纳几十元课本费而犯愁;贫困山区的政府部门,为筹措“两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学费、杂费,补课本费)资金而犯难时,教材采购却已成为腐败的温床。

  与采购沾边者都是贿赂对象

  在去年发生的四川某高校的教材腐败系列案中,一个小小的教材科,上至科长下到普通职工,几乎被一网打尽;前任科长落马,继任科长又倒下。

  与教材回扣有关的案件,近年来可谓“全面开花”,涉案人员既有分管教材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也有教学方面的负责人,还有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总之,只要同教材采购环节沾边的人员,都是不法书商贿赂的对象。

  四川省雅安中学原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3人,因狂吃教材回扣款、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2005年8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原江西省南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振溪,在担任南康市教委主任、教育局局长期间,收受南康市新华书店2.3万元教材回扣。今年3月10日,他因此获刑12年。

  山西省长治学院图书馆馆长郭忠孝,利用为学校购买教材的便利吃教材回扣。据检察机关透露,5年下来,郭可轻松得到折扣款百余万元。

  南京某医科大学的教材科主任科员杜巧云,独揽教材采购大权10年,仅在2000年至2003年间,她就15次向一家书店收受回扣款近11万元,并将其中的10万元装进个人腰包。

  原复旦大学校长、现为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的杨福家认为,由于我国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日益提高,高校内部一些领导人权力增大,而高校内部本身又缺乏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这样就产生了职务犯罪的条件和土壤。高校领导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很容易形成一定范围的法治死角,造成高校职务犯罪。更可怕的是,现在高校内部腐败分子往往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极易出现“扎堆腐败”现象。

  全国年回扣额达数百亿元

  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调查显示,订购教材教辅资料收受回扣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基建工程高峰期的过去,教材回扣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第一作案部位。

  江苏省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了教材回扣案中的两条“犯罪链”:一是明扣→小金库→个人腰包→犯贪污罪;二是暗扣→个人腰包→犯受贿罪。

  除此之外,一些出版商还组织学校相关主管领导、采购人员出国旅游、打高尔夫球、到豪华消费场所消费,甚至聘请相关人员当“顾问”,以“顾问费”的方式给回扣。

  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建春仅就江苏省高校英语教材的回扣,算了一笔账。

  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购买英语教材及相关书籍至少200元,江苏省在校大学生约120万人,这个市场就是2.4亿元,按照行业内通行的8.5的折扣,折扣款就达3600万元。

  根据2004年8月被媒体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所披露的数据,每年全国中小学生用在教材、教辅等项目上的钱突破了1000亿元,教材的回扣率约为3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每年全国教材回扣就有数百亿元。

  招投标机制难撼垄断地位

  按照相关规定,教材的定价要由教材出版部门报请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有关物价部门全程监管,还要经过多方审查,利润空间并不大。

  但为什么还会有如此高的教材回扣率?教材回扣案的暴利又是怎么来的呢?

  根据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所提供的数据,教材、教辅的销售利润为全行业平均利润的520%,这使得我国出版业的产值和利润过分依靠教材。

  而现行的教材出版、发行机制,赋予了出版社、新华书店垄断的地位,其成本核算高度不透明,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又难以了解实际成本,教材定价就很容易被出版部门所左右。由此,就形成了一条利益链条:从出版社到新华书店再到教育部门、学校,每个部门都能从中获得暴利。

  降低教材价格、打破垄断的尝试,早在2001年就已试水。当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教材出版发行要实行“招投标”,引入新华书店以外的发行机构参与教材的发行。

  2002年初,安徽、重庆、福建3省市首先试点教材招投标改革。但是结果仍然都是新华书店中标,降低的发行折扣也微乎其微。

  2005年,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启动新一轮教材招投标改革,要求2006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1个省份,由过去的省区内邀请招标变为跨省区公开招标。到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招投标将推向全国。

  今年4月初,广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发布公告,两场竞争激烈的招标终于尘埃落定:发行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教育出版社。这次发行招标的项目,是列入广东省教育厅审定颁发的《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中的全部品种(包括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在广东的总发行权,而出版招标则是针对其中28种规格的教材在广东的出版权。

  据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尚立介绍,目前广东中小学教材用书的总价值为12亿元,发行招标的中标单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降价幅度为4.1%,出版招标的中标单位承诺的平均降价幅度为6.86%,二者折算后相加,总降价金额约为1.165亿元,这笔钱将通过降低教材定价的方式,全部让学生受惠。

  据规定,全国目前拥有总发行权的发行单位有二十多家,但是从最新的招投标情况来看,依旧是新华书店独占鳌头。

  著名出版家巢峰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招投标之所以见效甚微,主要还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出版发行部门和教育部门利益作祟。

  政策缺陷提供犯罪空间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特急),这可以说是有关教材价格的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通知要求,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我国中小学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格降低,同时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价格。

  通知表现出主管部门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力度,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教材回扣影响不大。

  据了解,目前各高校在采购教材中收取回扣的作法,在政策上是有依据的。

  1987年,国家教委曾发文规定,高校教材允许有9%至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

  但是,检察机关发现,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将折扣返还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而是先将折扣放进“小金库”,然后“洗”进个人的口袋。

  1987年的这份文件让教材回扣变得名正言顺,但是,文件对违反相关的折扣规定如何处罚、由谁监督“踩线”行为的发生等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表述。

  (责任编辑 徐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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