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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订从未改企业债券利息税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陈晶晶 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债券发行时没有说明个人取得债券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持有企业债券所得到的利息。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实施以来虽经3次修订,但从未改变过对企业债券利息征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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